(三)複試事宜
1、時間:2010年6月5日之前。
2、初試合格者,複試地點、內容、方式另行通知。
3、凡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者,在複試時須加試有關專業課程兩門。
錄取
招生單位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、考試成績、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核後,確定擬錄取名單。錄取通知書於6月中旬由招生單位寄發考生本人。
入學
新生於2010年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。具體時間在“入學通知書”中注明。新生報到時,學校將進行身體復查,不符合入學條件者,取消入學資格。
新生應按時報到,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,須書面向學校請假,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,取消入學資格。
學習年限
一般為三年。
學位
課程學習合格、學位論文答辯通過、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》規定者,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