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、綜合考核內容及形式
(一)申請考核
1. 專業測試
各學科組織專業測試筆試,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基礎、知識結構和分析能力等。
2. 面試
各學科組織面試,主要考查考生的學習動機、科研工作背景和學術研究經歷、考生的外語聽力、口語能力和專業外文閱讀水準等,綜合評價考生的個人品性、科學素養、創新能力和研究潛力等。
3. 導師綜合評價
導師可根據考生的基本資料、學習經歷、研究計畫書、專業測試及面試情況等,對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培養潛力等綜合素質進行評價,並給出書面的綜合評價成績。
(二)碩博連讀
1. 專業測試
碩博連讀申請人專業測試將以博士生資格考試替代。
2. 面試
與申請考核制考生同時參加面試,主要考查考生的學習動機、科研工作背景和學術研究經歷、考生的外語聽力、口語能力和專業外文閱讀水準等,綜合評價考生的個人品性、科學素養、創新能力和研究潛力等。
3. 導師綜合評價
導師可根據考生的基本資料、學習經歷、研究計畫書、專業測試及面試情況等,對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培養潛力等綜合素質進行評價,並給出書面的綜合評價成績。